12、老死 在《缘起经》中,于老死之后加上了愁、悲、苦,忧、恼。认为生以后会产生老死等苦,而以老死代表一切的苦恼。 总之,无明,行与爱、取、有等错误的思想与行为,一定会遭受到苦恼。而以十二缘起为首的种种缘起说,也就是以具体的例子来说明:三界轮回的一切苦恼,即由于无明,渴爱等烦恼及行、取、有等业因而产生的。
第四节 三法印(或四法印) 法印,即“法之印章”,亦即“佛法之特征”之谓。在中国,如果某些经典和法印的思想一致,则被认为是佛的真说,如果与法印的思想相违背,则被判定为不是正确的佛说。 法印可列举出三种或四种。即三法印或四法印。四法印:1渚行无常,2诸法无我,3一切行苦,4涅架寂静。其中除去“一切行苦”则成为三法印。 一,诸行无常 诸行起指一切生灭变化的现象,与有为同义。所有的现象,都不曾有一瞬间的停止,无常生灭变化,这就是诸行无常。现象,包括物质与心,这常常是变化的,关于这点,今天的自然科学也如此说。连昔日认为是固定不变的物质最低单位——原子,科学也证实了不是不变的,它是以原子核为中心的电子、中子等等结合而成的运动体。物质可说是微粒子,但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只是经常变化的能。这是众人皆知的道理。而且这些原子复合而成的诸种物质,大至宇宙的天体为止,都有物理的,化学的好几重变化,而不止息。此更加证明了佛教的诸行无常说是真理。 佛教以为,诸行是无常的,是我们日常经验到的眼前事实,不需要特别证明,它是自明的。故在法印之中,诸行无常被置之于第一位。就如理论上所说的“无常故苦”或“无常故无我”,像这样,无常被说为是苦与我的理由。因为无常的实践(无常观),人遇到近亲死亡等等,就会感到世事之无常,而产生宗教心。因为无常观,而舍弃了骄慢与执着之心,借着正确的认识无常之真相,而能舍弃对我、我所(自己与自己的所有物)的执着与骄慢之心,而怀着谦虚与体谅他人之心,因为无常观,而能爱惜寸阴,不断地精进努力。 二、诸法无我 诸法的法,意指“无我性的事物”,也可单指“事物”。但原始佛教中,“事物”只限于“无我性的事物”,因此诸法与诸行一样,是指一切现象。 无我是“没有我”、“非我”,在这里当作是永远不会生灭变化的实体或本体。佛教以为此种实体或本体是在经验认识以外的,其存在与否并不明白,被认为是无记,因而禁止探讨这类问题。在此一意义下,佛教不说那种无实体的“我”。但在我们的世界里,则可以说一切法“非我”。因此,诸法无我即是一切事物非我。 无我与空是说诸法处于无我、空的状态。这究竟是什么涵义呢?事实上,它具有理论与实践两者之间的意义。在理论上,无我与空,即无自性,即无自己固定本体的性质。亦可说无固定性。诸法并无不生灭、固定的实体。所谓“固定”,是与他人无关,孤立而独立自存的意思。但社会人生的一切都与他人有关系,不是绝对单一孤立存在的。而一切皆与时间,空间,或其他事物有所关连,是相对、相关的存在。社会、人生也没有固定的活动。什么条件就有什么变化。这就是理论上之无白性的“无我”和“空”。其次,实践上的无我与空,可分为无所得、无挂碍两方面来说。无所得,即无执着。我们对我,我所有所执着,就认为它是固定常存的,又希望它是固定不变的。而所谓“无所得”,即没有我执与我所执,就是无我、空。无挂碍即无碍,也就是无障碍、封滞,而能自由自在地活动。此即指无所得无执着地进展完成的状态。无执着则能如法而自由自在地活动。 以上是对无我与空的考察,但理论上,无我是正确、如实地看社会与人生,这可说是缘起与诸法实相的同义语。实践的无我,是指达到最完美、最充实的人生活动。理论上的无我与空,是实践无我与空的基础。佛教最后的目的,就是体得实践的无我与空。《般若心经》上所说的“五蕴皆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空”,就是指理论上、实践上的空与无我。 三、涅槃寂静 此处的涅槃,意指“吹灭”或“吹灭的状态”。涅槃即是吹灭烦恼之火,原始经典曾将涅槃的定义说是:“所有的贪欲灭尽,瞋恚灭尽、愚痴灭尽,此即称为涅槃。”所谓捏槃寂静,即是达到无苦安稳的理想境地。 到了部派佛教,将涅槃分为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两种。有余涅槃(又名有余依涅槃),是说虽然断绝一切烦恼且超脱生死,但过去业的果报(即肉体)仍做为余依而残存下来。因此,还不可说是完全涅槃。另一方面,无余涅槃(又名无余依涅槃),是断绝了一切烦恼,也断绝了余依的肉体,亦即完全的涅槃,如佛的入灭。般涅槃是完全的涅槃。而有余、无余的思想是受到了耆那教等外教的影响,也加入了“存在论”的见解,这是佛教本来所没有的。 到了大乘佛教,前面的二种涅槃又加入了自性清净涅槃与无住处涅槃,成为四种涅檠。此中自性清净涅槃就是佛性。由于自性清净心(佛性)具有常乐我净等四德,因此将这等于本来涅槃的佛性也当做涅槃。所谓无住涅槃是指不常住在生死与涅槃两种境界中的涅槃。这是不厌生死、不欣涅槃、对生死与涅槃都不执着,挺身而出以从事于救济众生的慈悲活动。真正理想的涅槃必定是无住涅槃。这又称为生死即涅槃。
第五节 三 学 一、戒 学 戒是调整身心,使身心养成好的习惯。不只要避开宗教上、道德上的不善与恶德,在经济、法律及肉体健康方面,也不做与理想相违的事,此即防非止恶。戒本来的意思,也即是防非止恶。 止恶的戒称止恶戒,亦称律仪。专门的说法,戒分为世间的有漏戒与出世间的无漏戒。而有漏戒中的欲异的戒,称别解脱律仪,色异的戒称静虑律仪。出世间的戒称无漏律仪。别解脱律仪又分在家戒与出家戒,在家戒有优婆塞(信士)、优婆夷(信女)日常必须戒守的五戒,以及斋日须特别戒守的八关斋戒,出家戒有比丘的二百五十戒、比丘尼的三百四十八戒、沙弥及沙弥尼的十戒、正学女的六法戒。现将止恶戒即律仪,表示如下:(此处有一表格)
但是,戒也有行善的意思;止恶的戒称为止持戒或律仪戒,行善的戒称为作持戒或作善戒。 以上所说的戒,主要都是原始佛教与部派佛教的说法。但到了大乘佛教,戒不只是止恶,行善的利行,而且强调利他行的一面。即必须具备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恶口、不两舌、不绮语、无贪、无瞋、无痴的十善戒,以及摄律仪、摄善法、摄众生(饶益有情)的三聚净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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