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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写戒淫辑证集(8)

编者按:这就是自以为知识分子,不信有鬼神,更无因果报应道理,竟胡作乱为,于清净佛门毁人清规,诱淫尼姑的下不欺裸妇,天赐功名 林登云,宋朝人。家住江南,为了去省城参加考试,乘船经过吴淞江,在途中因天

  编者按:这就是自以为知识分子,不信有鬼神,更无因果报应道理,竟胡作乱为,于清净佛门毁人清规,诱淫尼姑的下场。

  不欺裸妇,天赐功名

  林登云,宋朝人。家住江南,为了去省城参加考试,乘船经过吴淞江,在途中因天色已暗,即将船停泊在一傍水而建的楼房下。当夜半更深时,楼中不知何故,忽然起火。有一穿亵衣的露身少妇,为逃生,从楼上窗口,慌恐的跳了出来,刚好掉落在他所乘的船上。林登云看她只穿亵衣,而又正值夜深风寒,于是把他自己所穿的狐裘脱下丢给她,一方面让她遮羞,一方面让她藉以取暖。并且为了怕船夫,对她见色起淫,而有所侵犯,故整夜挑灯,吟诵诗书不敢睡眠。等到天亮。遂即把她护送上岸,嘱她自己回家,然后才扬帆而去。不久到了省城,考试完放榜后,很幸运的被录取。当他和一为同被录取的考生,去进谒主考官时,主考官即问他说:“当我评阅你的考卷时,因你的文章未合标准,于是就把它弃置在一边。可是当晚,我即作了一个梦,见关圣帝君在你考卷上,批著:‘裸体妇,狐裘裹,秉烛达旦尔与我’之句。第二天早晨起来,见你的考卷,竟然改放在欲录取的案上。所以你此次的获中,必定是曾经做过阴功积德,故能获关圣帝君亲赐功名,你能不能告诉我,究竟做了什么功德?”林登云听了主考官如此一问,顿时领悟必是船上救少妇的事。遂即把途中所遇的事情,详细的述说出来。就在他把经过说完后,忽然同他去见主考官的那位被录取的考生,竟对他下拜说:“你所说的堕楼少妇。即是我的妻子。那天夜里我因事外出,高楼忽然被火焚烧。当我回来时,见楼下一婢女和一老妇,俱已被烧死,听说我妻子也堕在楼下,故预料必也不能活,正感到悲痛。但天亮后,却见我妻子拥著狐裘回来。心中即怀疑她和人有苟且的行为,于是怒骂她一顿后,把她休离回娘家,现在听了你所遇的经遇,才知道是我错怪了她;你不但救了她的生命,而且又保全她的贞节,此恩此德,真是没齿难忘!”主考官听了他们的述说后,对林登云的见色不迷,并能屈意维护人贞节的善行,即为赞佩。更有感于天心的福善,和上天的巧妙安排,遂即令那位获中的考生,立即回去迎归被他误会的妻子,让夫妻破镜再获重圆。次年他二人同被选入翰林,林登云因未娶,他的人格深受当时宰相的器重,遂被选为乘龙快婿。后来仕途一帆风顺,官做到侍郎;并且生有二子,年青时即双双考试及第,俱入翰林,并官至礼部尚书。 

  编者按:德高于文,文亦被重;文高于德,终身埋没。怀才不遇者,当自警醒!


  淫心戏谑,天亦难容

  赵永贞,明朝正德时代的人。少年时曾有一善相之人,见了他的面相,对他说:“你很有善根,二十三岁时,如果去应乡试,必可中解元。假如能更勉励修善,后来的前程,实在未可限量。”于是他二十三岁时去应考,但放榜后却没有录取。有一夜他梦见去见谒文昌帝君,梦中他被帝君怒责说:“你这次的考试,本应以头名获中,但因你以淫心偷看侍婢,并引诱邻女来嘻戏,所以功名被剥夺。”赵永贞听了这一番怒责,急为自己辩解说:“虽然我有淫意,但并没有淫污她们,难道这也算犯淫,而该受如此的处罚?”文昌帝君听了他的强辩后,又怒斥说:“你以为真正要真正犯了淫行才有罪吗?凡是淫心颠倒,恶意缠绵,虽然身体没有真正的去淫污人,但只要有了见色思淫的心意,即会受到名位俱被剥夺的惩罚。何况你和她们不别男女,竟然相互调情戏谑,拍肩执手。试问你当时是什么心思?因你有淫心又无顾忌的戏谑她们,已诱发了她们的情窦,使她们陷于情迷意乱的痛苦。上天因此夺去了你的功名,如今你依然不知悔改,竟又作如此的巧辩;恐怕以后会有更大的灾祸降临!”赵永贞被文昌帝君说理怒斥后,才悔悟过来,立即拜伏在地,痛哭流涕,极其恳切的忏悔并立誓说:“我已知过,愿从今以后,目不邪视,心不妄动,倘若再放纵心思于淫欲之念,甘受天罚,得身首异处之报。”文昌帝君见他已真心悔过,又立下重誓,遂指示他说:“看你悔过的心很真切,如果你能自己不犯淫念,又能再广劝世人,注意言行和心念,莫稍涉淫佚。你若能如此,必可使你科名复旧,并且后福无穷。”说后即用笔直指他的心,赵永贞经此一指大惊失色,遂即醒来。他回忆梦中事,甚庆自己的善根深厚,有幸能获文昌帝君的训诫诲示,不然蒙昧一生也不知过在何处。故从此以后,常常心怀警惕,时时谨慎自己的举心动念,并努力行善。果然因他能痛自克责,忏悔前非,改往修来,在二十六岁时,中了乡试的解元。于是益加勖勉向善,更作了一篇劝贞诗,普遍广劝世人知淫邪之过,如此再经过四年,他的善业日增,终于又获进士及第。后来很平顺的做到封疆大吏,镇守一方。而他的子孙凡能遵守他教诲的,皆个个获贵显。

  编者按:头上三寸有神明,我人一念之善恶,难逃如电之神目,在起心动念之间,亦当戒慎。

  父母放纵致使表兄妹淫乱之报

  承先志,清朝云南人,是一富家子。而他母亲娘家也是当地名望大族。他母舅有一女,生得极为秀丽,自幼和他感情很好。每逢他随母回娘家时,即聚在一起谈笑嬉戏。彼此长大后,虽然他表妹已经与人订婚,但他们表兄妹,并不因此有所顾忌,仍然像小时一样,穿间入房追逐嬉笑。由于他们经常在一起,日久生情,表兄妹竟然瞒著父母,有了苟且的行为。并且珠胎暗结,当他表妹嫁到夫家后,他们的奸情立被发觉,她的夫家一怒之下,即以败坏门风,告她及她父母放纵淫乱之罪。承先志的母舅为了不使事情闹大,遂倾家荡产去贿赂官长,并赔偿女儿夫家一笔数目不少的钱,才勉强把此秽事平息过去。可是他的母舅,却因气愤他们的淫乱行为,使他名望扫地,因此时时郁怒于心,以致一病不起,羞愧死去。而承先志一家,也在咸丰五年,发匪在云南作乱时,家中男人俱被贼杀,而妇女也尽为淫污折磨致死。

  当时有一位伍笠樵,从云南回到四川,向人谈起此事,并以劝戒的语气说:‘他们两家,所以受到如此残酷的下场,完全是由于表兄妹,平时过于亲密,以致情不自禁,而造成的淫乱后果。同时也是为人父母,对于子女过于放纵,未尽督导防范之责的报应!’

  为文劝世,得获功名 (推荐访问: 纯正净土法义,网站:无量光佛教网浓缩的才是精华:微信精选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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