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自律和他律的统一 自律和他律是康德在其《道德形而上学基础》中讨论的一对重要的伦理学的概念,他认为在他之前探讨的道德一般都是他律的道德,而他要建立自律的道德。所谓他律,指意志在自身之外,在某一对象的属性中寻找自己的法则,或者说,对象通过和意志的关系给予意志以法则。他律的行为受制于假言命令,是为了满足某些欲望或目的,如果要满足某种条件,就必须做某事。而自律的道德则要求自由意志决定自己的行动,自己为自己立法,自律的行为受制于绝对命令,即把一种行为作为一种自在的必然性去命令它,而不考虑任何爱好或目的。康德主张真正的道德应该是自律的。 一般地理解自律和他律概念可能没有康德那样严格,自律表示遵从内在的自觉,内心产生道德冲动而使人们自觉实践道德。他律则依外在的因素,包括外在的约束、监督、评判、赏罚,特别是强制力,作为道德行为的原因。他律是佛教伦理的一个重要特色,正如印顺所说说:“用集团的力量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净化内心的烦恼,是根本佛教的特色。”佛教的他律体现为僧团集体生活的约束和监督,诸佛无所不在的洞察力,戒律体系的强制性,佛教戒律是佛教中的“法律”,而法的特征正是他律的强制和对于违反此律的惩罚制度,一般的世俗伦理在这一方面,至多只是“温和的”他律,因为世俗世界中个人的道德行为不存在强制性的监督,违反道德规范也不会受制度化的处罚,只有非强制性的道德评议或舆论监督,促成内心的自责。但佛教伦理并不是不讲自律,自律实际上是更高的道德修行境界,他律的作用之一也是培养人们自律,因为他律的长期制约有助于形成人们的道德自觉,而转向自律。在中国佛学的著述中,已经出现了“自律”概念,比如径山宗杲“无他约束,容其自律,发明已见。”在自律和他律问题上,佛教伦理更体现出两者统一的特点,是以他律为特色、以自律为追求的统一论。 5、修行与智慧的统一 在具体的道德生活过程中,佛教强调道德行为和道德认识的统一性。不但知道如何修行,还要知道为何如此修行,以道德认识指导实践,以道德实践亲证认识,这种统一常表述为止观双修、定慧等一,等等。 止和观,止是对以特殊方法达到的寂静状态之过程和结果的描述,观则是以佛教智慧观照一个特定的对象。“所言止者,谓止一切境界相,随顺奢摩他观义故。所言观者,谓分别因缘生灭相,随顺毗钵舍那观义故。”依天台宗人的解释,“止乃伏结之初门,观是断惑之正要。止则爱养心识之善资,观则策发神解之妙术。止是禅定之胜因,观是智能之由藉。”止观被认为修习佛法的两个基本途径,天台宗视之为“急要”。佛教强调止观并重,这种观点,经常被表达为“止观和合俱行”、“止观双行”、“双修止观”、止观“共相助成,不相舍离”等,止观被喻为鸟之双翅,车之双轮,不可缺一,不可偏修,故天台宗人说,“当知此之二法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若偏修习即堕邪倒。” 定和慧是止和观的另一种表达,“止观者,定慧之异名。”“止名定,观名慧,一切善法从修生者,此二皆摄。”定也是指在修行过程中,专注于某一对象,使心不散乱,达到凝然寂静状态。慧是了解判断事物本性的精神能力。佛教强调定慧并重,称定慧不二,定慧等。中国禅把禅解释成为“定慧之通称”,从定慧统一的角度理解禅,修习禅。天台宗的止观并重,也可以理解为定慧并重,智顗在解释止观并要重的原因时就说,“故经云:若偏修禅定福德,不学智能,名之曰愚。偏学知慧,不修禅定福德,名之曰狂。”禅宗进一步讲定慧等,慧能从体用不二的角度解释定慧等的内容,“定惠体一不二。即定是惠体,即惠是定用。即惠之时定在惠,即定之时惠在定。善知识,此义即是惠等。”这就要求做到定慧的完全统一,修定时有慧在,是慧和定的高度统一,习慧时有定在,是定和慧的高度统一,不再将其分为两截。这也给如何做人提出一个极高的道德要求,即行为和思想,所说和所行要完全统一。后来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即受此观念启发。 这个统一也可以理解为悟与修的统一,而悟修统一又分别为因悟而修的解悟和因修而悟的证悟,顿悟顿修、渐悟渐修、顿悟渐修是解悟,顿修顿悟、渐修渐悟、渐修顿悟等是证悟。 6、理论教化和典型示范的统一。 这是从佛教的道德教育方式角度而言。佛教既以经和禅的两种基本方式展开道德观念教育,又特别注重树立不同类型的道德典范或以高僧大德作为不言的身教传承,将这两种方式密切结合起来。 经和禅,从最基本的意义来说,“经是佛语,禅是佛意。”经代表着以表诠的方式施教,律和论都是如此,对三藏的诠解疏释也是如此。禅则是用以心传心的方式施教,在中国禅宗中,强调以遮诠的方式施教。这些类型的道德教育,佛教特别强调有针对性,应病与药,量体裁依,而不是空洞的说教,这是一条重要的经验。 另一种方式则是对典型的重视,这类典型,必是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就的,成为人们的效法楷模。佛的十大弟子,能够成就十大,各有其“第一”之才德,舍利弗是智慧第一,摩诃目犍连是神通第一,摩诃迦叶是头陀第一,须菩提是解空第一,富楼那是说法第一,摩诃迦旃延是论义第一,阿那律是天眼第一,优婆离是持律第一,罗睺罗是密行第一,阿难是多闻第一。四大菩萨中,观音有大悲之德,地藏有大愿之德,文殊有大智之德,普贤有大行之德。中国佛教中,特别强调“高僧”的地位和作用,为高僧立传,而有《高僧传》传世。什么是高僧?什么是名僧?慧皎说:“若实行潜光,则高而不名;寡德适时,则名而不高。”名是和实相对应范畴,实是主,名是宾,为人应求实而不求宾,名僧就是名显而实隐者,高僧则相反,实显而名隐,其中的重要区别还在于,高僧重德,名僧寡德。但名僧常常很“适时”,即吃得开。在慧皎之前修过的僧传,为《名僧传》,慧皎决定做《高僧传》,名而不高者一律不收录。事实上,人们真正敬重的不是名僧,而是高僧,如白居易所说,“世间只是重高僧。”这些高僧,一般地说,也是佛教道德的典范。 7、 层次性和超越层次的统一 佛教伦理的层次性有多方面的内容,比如佛教伦理思想体系显示的层次性,有五乘共法、三乘共法和大乘不共法,有修行上的层次。此处主要从修行层次的角度谈,这一方面,佛教既讲修行的渐次提升,也讲顿成,可以说是层次性和超越层次性的统一。一方面,佛教分清修行的阶位,就菩萨道而言,大乘菩萨修行有五十二个阶位,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觉、妙觉,其中,十住指初发心住、治地住、修行住、生贵住、方便具足住、正心住、不退住、童真住、法王子住、灌顶住,十地指欢喜地、离垢地、发光地、焰慧地、难胜地、现前地、远行地、不动地、善慧地、法云地。经过依次的修习,直至等觉妙觉之境界。另一方面,对于利根者,也可以初发心就成正觉,超越一切阶位,直入成佛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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