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佛答问 (第五十集) 2001/1/8 新加坡佛教居士林 档名:21-090-50 问:「关於犯人(想必是判处死刑的犯人),在临终之前,将其有价值的器官出卖,得到一笔钱留给家人;而这些器官,可用於有需要的活著的人。有居士想做这样的事情,请问这样做的行为是否应该,因果关系如何?这位居士请问老法师后,才知道是否应该做。」 答:这个事情很难讲,如果犯人是因自己的爱心,想出卖器官帮助家里人,这个心是善心,是值得赞叹。但是佛在经上告诉我们,人在命终之后,一般讲「神识」大概都在八个小时以后才会离开身体。神识离开身体之后,这个身体纯粹是属於物质,它不知道痛痒。神识没有离开,虽然是断气了,甚至於现在医疗设备诊断脑波已经没有了,宣布脑死,脑波是停止了,脉搏也停止了,呼吸也停止了,但神识还没有离开。神识没有离开,他知道痛苦,你这个时候割截器官,他会不会生后悔的心,会不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