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切莫忘记,这起案件的被诉方是具有正规合法手续的道场“XX寺”!该寺属于古寺重建,修寺的善款来自四方供养,稍有佛法常识的人都知道,这场诉讼的对境有多严厉! 另外这起诉讼,期间还有很多波折,刚提起诉讼时,法院并没受理。原因有二: 一、寺庙作为民族宗教管理部门依法审批的“宗教活动场所”,其性质能否作为民事诉讼案件中被起诉的主体?关于这一点,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界定,所以从程序来讲,诉讼本身就存在问题。 二、工程质量确实存在问题。比如地基不合格、部分建筑漏水、个别建筑倾斜等。对此,开庭当天,寺庙方曾有很多人到庭作证。 基于以上原因,这起案件法院本来不准备受理。但一来可能施工方做了些“中国特色”的工作,二来G律师从业多年,水平较高,另辟蹊径,没将XX寺作为诉讼主体,而是将道场负责人,主持“XX法师”作为诉讼对象,要求将其私人财产执行变卖,偿还欠款。 最终法院还是受理了这起案件。当时有居士供养住持法师一辆新车,作为证据保全,法院已将那辆车封存!只待开庭审理…… 明白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我立即郑重规劝老G立即退出,不要再卷入这场官司,并警告他目前一切都可能与此有关,如果不听劝阻,很难预料会再出现什么事故!同时向他表明我“资深信佛居士”的身份,给他讲了些佛法道理和我平时放生的经历。 老G听完,明显看出内心很受震动,但表面上仍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而且不愧是干律师的,立即从几方面对我的话进行了驳斥。 首先从律师和世间法的角度陈述了很多理由,无非是我上面写的那些内容,其实目的不过是为自己进行辩护,以表明他是在做正常工作,是无辜的,既然无辜,“佛菩萨”慈悲一切众生,就不应该因为此事降罪与他,让他倒霉! 之后立即反戈一击,说如果他撞车是因为起诉寺庙,遭受果报,那么我信佛念佛,又放生印经做了那么多善事,按理说应该诸佛保佑,一切顺利,却为何也与他遭遇同样事故呢?! 明白事情因果后,我之前的愤懑、抱怨、烦恼、怀疑早已一扫而空,头脑变得异常清醒,立即为他解释如下,当时情形简直可以说是“辩才无碍”: 一、他遭受果报,实施者是“因果定律”,而不是佛菩萨!诸佛菩萨永远慈悲一切众生,这点毫无疑问,但“种如是因,得如是果”,因果报应,丝毫不爽!造作恶业,必受恶报,无法更改,无人能替!即使佛菩萨现前,怜悯其情,欲为其救拔苦难,也同样无能为力,因为“神通难敌业力”,而定业难转!所以诸佛菩萨度化众生,令脱苦海,只能是不厌其烦,为其讲经说法,令众生自己转变心念,断恶向善,进而发菩提心,历劫修行,解脱证道! 若不转变自心,定业亦不能转,则无量苦报,长劫轮回,谁也无能为力! 所以说“菩萨畏因,众生畏果”, 又云“佛不度无缘之人”! 二、因果不只是通三世,而且贯穿整个轮回!我们造作的善业恶业有的会现世就报,有的会等到来世,有的可能要到无数劫后,因果成熟才会受报。所以,“一饮一啄,皆是前定”,这世界任何一件事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比如我和他,本来素昧平生,但以前生中肯定结过某种因缘,有过某种瓜葛,现在机缘成熟,必定在某个时间和空间发生碰撞,了却宿债! 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二者不能互相代替,也不能互相抵消。但“业随心转”,随当事人心念变化,业报可能提前,也可能拖后,可能加重,也可能减轻,因果之事,十分复杂玄妙,唯佛了知,证道的阿罗汉也只能观察到八万大劫以内的因缘,凡夫之人更不可能了解!所以我近年来虽然精进放生、吃素念佛,也许做了些功德,但之前也曾造下大量杀生、邪淫、不孝、谤僧等等恶业,这些恶业成熟,必然受报,绝不会被后来行持的善业抵消! 但是,正因为做了大量善行,这次本应十分严重的事故,并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只是给我们两人制造了很多麻烦而已!典型的“重报转轻报,后报转现报”,宿世纠葛,就此了结! 其实很多时候,灾祸、病痛并非坏事,如果这些业力在我们年老体弱时显现,那时很可能已经无力抵挡,难以忍受。更严重的是,如果拖到临终时才爆发,则必定被业力牵引,堕入三涂,求出无期,那才是最危险的! 面对恶报,凡夫俗眼往往难以看清其中真相,从而烦恼四起,怨天尤人,就像我刚撞车后的表现……其实只要精进修行,以后的命运佛菩萨自有安排,他们慈爱众生之心远远胜过我们的亲生父母,还会害我们吗?! 四、虽然定业难转,但并非不能转!比如《了凡四训》中袁了凡改过自新,扭转定命的故事,转变命运,离苦得乐,就掌握在我自己手中!无数人都期盼消灾免难、摆脱困境、福报增长、事事如意,但“发心不正,果遭迂曲”,方法不对,难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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