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观经》五逆十恶能往生。本经‘唯除五逆,诽谤正法’是不能往生也。嘉祥于《观经义疏》中,释曰:‘第三品明恶有三人。初明作十恶。次明作四重。后明作五逆。不明谤法阐提(谤法称为阐提),故名恶不尽。十恶四重五逆并得生西方。若是谤法阐提不得生也。阐提不信法,临终虽为说有无量寿佛,彼终不信,故不得往生也。’又《安乐集》论此甚详,已引录于前。兹不赘。 又《四帖疏》更有别义。疏曰:‘如四十八愿中,除谤法五逆者。……如来恐其造斯二过。方便止言,不得往生。亦不是不摄也。……若造(经忏悔、发愿、持佛名号),还摄得生。’ 两疏之说虽殊,但不相违。嘉祥师谓彼是谤法阐提,不能起信,故不得生。善导师意谓,虽是谤法五逆,倘于临终,闻法能信,忏悔回心,至心信乐,愿生其国,乃至十念,佛垂大慈,亦可摄彼往生极乐。盖阐提亦能成佛。故临终若生正信,即非阐提。故佛垂慈,仍予摄受。但阐提之人,临终生信,实为难中之难。如《观经》云临终十念得生者,已是万万中之一,若如《四帖疏》所谓谤法五逆,临终能至心信乐念佛往生者,当为亿亿中之一也。 又《法鼓经》云:‘若人临终,不能作念。但知彼方有佛,作往生意,亦得往生。’如来慈德,微妙难思。是故《安乐集》云:‘当知如来有胜方便,摄护信心。谓以专意念佛因缘,随愿往生。’并赞云:‘若闻阿弥陀德号,欢喜赞仰心归依,下至一念得大利,则为具足功德宝。设满大千世界火,亦应直过闻佛名,闻阿弥陀不复退,是故至心稽首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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